重磅消息!重庆三博长安医院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异地医保可直接结算!
重磅消息!
重庆三博长安医院正式接入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实现了
在渝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
在渝长期居住异地人员
常驻重庆异地工作人员
及跨省转诊人员
在重庆三博长安医院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来我院就诊的患者纷纷表示,跨省异地结算省心、省时、省力、省钱!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让“先垫付再来回跑腿报销”成为历史!
举个例子
在贵州参保的小明生病了,转诊来重庆三博长安医院住院,出院后不用回贵州报销,直接在重庆三博长安医院结算报销,是不是很方便?还有退休后来重庆带孙子的老王,因工作不得不常驻重庆的小李,虽然身在异地,但他们和小明一样,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能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的便利。
如何享受直接结算便利?
1、首先,你必须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这里包含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整合后的原城镇居民和原新农合),并且拥有一张能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
2、其次,查询住院医院是否在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ps: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点击:http://si.12333.gov.cn查询哦!)
3、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否则无法享受跨省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备案很关键,备案很关键,备案很关键
怎么备案呢?
为大家列举了三类特殊人群,在遇到问题是应该如何备案。赶紧来看!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比如退休后到重庆带孙子的老王)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官方解释: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跟随子女在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当地的户籍人员。这里要注意一点: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安置备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居住在异地,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这里需要提醒一点:此类人群需要在参保当地医保部门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可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2、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比如因工作不得不常驻重庆的小李)
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官方解释:
★ 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指公司长期指派在异地出差工作的人员。这里需要注意一点:这类人群需要长期在外地居住。
3、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比如转诊来重庆住院的小明)
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官方解释:
★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也就是当地医院无法治疗或未治愈,需要异地就医,且当地医院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患者。
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
在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参保人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提供必要的信息。
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需要携带参保人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备案;如果是因病转外地就医的患者,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这三份材料去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异地就医。
选择支持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重庆三博长安医院是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
如果选择医院的话,可以去人社部的社会保险网上去查询,哪些医院时可以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院。
这里需要提醒一点:目前的医保异地结算方式有2种,一种是刷卡直接结算,一种先垫付后报销,一般情况下选择先垫付后的人员是可以选择2到3家定点医院作为备案医院。但是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就只能选择一家就医医院备案登记。
参保人持卡登记入院(持社保卡在重庆三博长安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当所有的资料和手机都办完之后,就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地步了,但没过审核完成后,将参保人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就医结算的手续就算是全部完成了,就可以直接安排入院就医了。
这里要提醒一点:在外地就医异地要携带社保卡,没有社保卡就没办法利用医保就医,也没办法报销和结算。
总的来说,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后,只要在当地开转诊证明,到外地就医就不用个人垫付费用,而且省去了回去报销的周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于长期异地定居、异地工作或者转院异地住院的人来说是很大的福利政策。
目前来说,可以进行医保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也越来越来越多,对于去外地就医确实方便了不少。这里所说的前提都是医保不断缴,一旦断缴,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便无法使用,而且由于在异地,可能还会遇到其他麻烦,想要再次缴纳,也许会更麻烦,尤其是异地转院治疗的患者,医保卡一定不要断缴。
你问我答
1、已经备案了如果信息变更怎么办?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应至少在就医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经办窗口、电话等形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2、入院登记必须在备案有效期内吗?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不设有效期;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2周),到确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就诊手续。入院后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为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3、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结算范围吗?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暂不纳入结算范围。
4、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参保人员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站(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5、异地结算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其所用的药品、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的报销范围,按照就医地的医保政策规定执行;参保人的住院费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标准,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6、因待遇差等原因给可以给参保人办理退费吗?
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完成直接结算的,不允许因待遇差等原因给参保人办理退费。